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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8-11 22:41:49 人气:
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只名单包括:藏獒、獒犬、罗威那犬、意大利扭玻利顿、法国波尔多獒犬、斗牛犬、西班牙獒犬、高加索犬、比利牛斯獒犬、巴西菲勒、阿根廷杜高獒犬、丹麦布罗荷马獒等,具体如下。
为保护广大市民人身安全,防止因烈性犬只失控造成突发性致人伤亡事件,根据《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》(2011年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)中,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的有关规定,经上海市公安局、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(原上海市农业委员会)、市宠物行业协会研究确定《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目录》。
1.《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第一款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。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,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。
2.犬类管理费按不同区域实施收费,具体标准如下:内环以内区域,每犬每年500元;内环以外区域,每犬每年3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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